北京市13日公佈公共交通價格調整聽證方案。在繼續保持特定人群優惠政策的同時,兒童乘車免票身高擬由1.2米提至1.3米。數據顯示,30年間我國兒童的平均身高提高了6釐米。北京市與時俱進“增高”兒童免票線,儘管10釐米的高度並不起眼,但這一小步卻在對兒童人文關懷上,邁出了一大步。
  需要指出的是,對兒童實行免票,不只是一項符合國際慣例的民生福利,更應成為兒童的“權利”。穩固這一權利,不僅免票線要與兒童身高一齊“長高”,還應實行“國民標準”,不該由各行各業唱“獨角戲”。這考量的是行政智慧和能力,也能看出我們對下一代所持的民本立場。
  再者,在兒童標準的界定上,無論醫學界還是法律界,都是根據年齡而不是身高來定義兒童的。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所謂兒童“系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”。以此考量,如果單純地以身高為限來劃定“福利線”,不僅一部分發育較早兒童的“福利待遇”會被無形剝奪,也容易出現“同齡不同票”的尷尬。
  所以,保障兒童票的民生福利與權利,必須上升至立法層面,將之納入到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中來“兜底”,保障兒童權益不被“縮水”和剝奪。  (原標題:免票線“增高”不是福利是權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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